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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2017年扣的施工方质保金,对方是否该开具9%的发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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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lingdichan02发表于 2019-10-28 17:2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2017年的一个建筑工程,我公司当时扣了施工方5%的质保金没有支付,现在要付款,对方开具了9%的发票是否合理

精彩评论1

consultant01发表于 2019-10-28 17:21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规定: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,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、保证金,未开具发票的,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、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。

因此,如果贵公司是现在支付质保金,对方现在开票可以适用9%的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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